臺州加強培訓行為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臺州加強培訓行為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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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加強培訓行為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嚴格監管學科類校外培訓時間
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培訓;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于10分鐘;控制培訓結束時間,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晚于21:00,不得留課后作業 。
全面規范培訓行為
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臺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嚴禁開展“一對一”或“一對x”等無證無照培訓輔導行為,嚴禁以托管名義開展變相輔導或者培訓 。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不良學習方法;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低下、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 。
強化資金監管
依靠“浙里培訓”監管平臺,重點健全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監管制度,形成事前預警、事中預防和事后防范機制;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開設預收費資金專戶,并與開戶銀行簽署協議,按照專款專戶、專款專存、專款專用的原則,制定對大額資金異動的管控、最低存款余額的監督等措施;加強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一經發現違規收費現象,必須嚴肅查處,直至進入“黑名單” 。
加強從業人員管理
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教師資格信息應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
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涌入培訓機構
落實資本管理“四個不得”,即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并收購、受托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 。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
加強營銷監管
【臺州加強培訓行為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種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家長焦慮的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不在主流新聞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臺等刊登、播發學科類校外培訓廣告,學生作業本、教輔材料等學習用品上嚴禁印刷任何形式的廣告;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和其他壟斷行為,規范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完善“黑白名單”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