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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2年徐州市區初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徐教〔2022〕 31 號)
各區教育(教體)局,局直屬各有關學校,市區有關民辦學校:
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徐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徐教〔2022〕25號)精神,為保證市區(不含銅山區、賈汪區,下同)初中學校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招生報名
(一)報名時間
1.面向特定區域電腦派位招生報名 。①符合條件并選報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學、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學電腦派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6月22日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報名 。②符合條件并選報擷秀初中面向新城區電腦派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6月22日到擷秀初中現場報名 。
2.第一階段報名 。①市區小學應屆畢業生,6月26日至29日由所在小學組織線上報名及確認,7月2日前完成上報 。②市區戶籍從外地返回就讀的和符合外來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非市區小學應屆畢業生,6月29日到所屬施教區公辦初中或相關民辦學校進行現場報名及確認 。
3.第二階段報名 。7月8日,未被第一階段電腦派位學校錄取的學生到所屬施教區公辦初中報名 。
(二)報名材料
1.市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到初中學校現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材料:①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②家庭戶口簿;③學生小學畢業證(非市區小學畢業生);④選擇施教區內公辦初中的,還須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統稱房產證) 。
2.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初中學校現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證、身份證;②家庭戶口簿;③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④學生小學畢業證(非市區小學畢業生);⑤選擇施教區內公辦初中的,還須父母在市區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 。
(三)報名要求
1.每位學生在不同階段只能選報1所民辦初中或1所公辦初中,民辦初中與公辦初中不能兼報 。所有報名經確認后,不得修改 。
2.學生及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或參加現場材料審核(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因未按要求辦理導致無法入學的,將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
二、招生錄取
(一) 面向特定區域電腦派位
1.部分公辦初中電腦派位 。6月24日下午3點,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學、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學初中部電腦派位招生,公布錄取名單 。
2.擷秀初中面向新城區電腦派位 。6月24日下午3點,擷秀初中面向新城區電腦派位招生,公布錄取名單 。
(二)第一階段錄取
1.民辦初中錄取 。7月6日下午,錄取并公布錄取名單 。①民辦初中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③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在保證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
2.公辦初中錄取 。7月3日至4日,公辦初中對報名學生進行線上資格審核 。7月5日至6日,線下資格審查 。7月6日下午,公布錄取名單 。
(三)第二階段錄取
7月8日,公辦初中對返回施教區報名的學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按照戶籍、房產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排序補錄,學額已滿的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7月10日,公布錄取名單 。
(四)特殊情況學生統籌安排 。施教區審定需統籌安排的、未按時報名的、因學位不足無法接收的等特殊情況學生,7月11日至12日,到市(區)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 。
(五)錄取說明 。按照招生錄取時序,所有學生一經錄取不得再選報其他學校 。
三、市區戶籍學生公辦初中施教區確認辦法
(一)學生法定監護人有房產的
1.學生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學生監護人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
2.學生監護人有多處房產的,按監護人戶籍落戶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
3.學生監護人有唯一房產,但與戶籍、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
4.學生監護人原房產已拆遷,異地安置但未取得房產證的,按安置地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拆遷安置協議,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
5.學生監護人購買房產未取得房產證且沒有其他房產的,可以選擇在戶籍或房產所在地入學,但必須接受戶籍或房產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
6.學生父母離異的,按撫養權歸屬方的房產所在的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
7.學生獨立擁有或與監護人共有房產的參照上述相關規定執行 。
8.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房產,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產權房產可作為就近入學依據,其他形式共有產權房產原則上不作為就近入學依據 。
(二)學生法定監護人無房產的
1.學生戶籍隨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在一起且從未遷移過,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內實際常住,學生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房產的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
2.學生監護人原房產已拆遷,貨幣補償、確未購房的,按學生家庭的戶籍所在地施教區,憑拆遷協議和無房產證明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
(三)其他特殊情況
學生的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地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
公辦初中初一年級招生,施教區內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內只能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學不受此限制 。
公辦初中優先安排施教區內學生及其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學 。對于監護人有房產、無同址戶籍和有戶籍、無房產,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況,如有空余學位能夠滿足的,施教區學校予以安排入學;學位不足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學位空缺的學校 。
【關于做好2022年徐州市區初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四、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符合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自愿選擇民辦初中或實際居住地所在施教區的公辦初中 。施教區公辦初中因學額限制無法全部接收的,優先安排證件齊全、有市區社保繳納證明、工作和居住時間長的隨遷子女入學,其余由教育行政部門在區域內學校統籌安排 。
五、引進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對入選市“雙創計劃”及以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適齡子女意向在市區初中入學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實施方案》(徐委發〔2021〕15 號) 相關規定執行 。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優撫對象,按照相關要求落實政策 。
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必須于6月25日前分別向市人才辦、徐州軍分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有關單位(部門)提交申請及證明材料,由有關單位(部門)審核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后,交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及有關材料,或未經有關單位(部門)審核認定并公示的,視為自動放棄 。
六、有關學校招生說明
(一)從2021級初一新生起,根據個人志愿且按照規范程序錄取后主動放棄的和在初始注冊學籍學校就讀不滿三年的,中考時不享受指標生待遇 。
(二)徐州市欣欣中學(徐州高級中學北校區)和科技中學施教區內的小學畢業生也可以選擇到徐州市第八中學報名 。三校之間不得兼報 。
(三)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學招收中石油管道二公司職工的學齡兒童 。另外,在東到解放南路、北京北路,南到泉山區區界,西到金山南路,北到金山東路的范圍內,通過自主報名、電腦派位方式招收200名新生 。
(四)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學招收中石化管道儲運公司和江蘇師大職工的學齡兒童 。另外,在東到迎賓大道,南到泉山區區界,西到北京路,北到三環南路的范圍內和居住在銅山新區持有市區戶口的小學畢業生中通過自主報名、電腦派位方式招收120名新生 。
(五)各民辦初中要嚴格遵守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在審批地教育機關或市教育局批準的范圍內進行招生,落實招生宣傳備案制 。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郵箱為xzsywjyzsba@163.com 。
七、工作要求
(一)所有公辦、民辦初中必須全面落實省教育廳“十個嚴禁”要求,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范圍、招生計劃和程序招生,堅決執行免試入學規定,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入學證明材料,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適齡兒童少年報名 。各校要嚴格實行均衡分班,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 。
(二)各學校要堅持正確育人導向,不得違規宣傳,更不得違規炒作 。嚴格落實招生宣傳備案制,重要招生信息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方可發布 。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校園網站、宣傳櫥窗、手機APP等向社會及學生家長公布招生信息、咨詢電話和招生范圍,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要積極做好新生報名工作,對學生家長提出的問題要耐心解釋,不推諉、不扯皮,切實維護教育形象 。要做好輿情與風險防控,編制招生工作預案,扎實做好維護穩定、輿情引導等工作,確保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
(三)各學校要嚴格執行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如實公示,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在學生錄取前收取任何費用 。
(四)各學校要全面通過市“陽光招生平臺”實施網上招生,主動接受省招生平臺監管 。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終身不變”要求,所有學校要做好學籍注冊和管理,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全面禁止借讀,不得擅自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 。
(五)市教育局將建立招生工作督查考核機制,對違規招生行為從嚴查處 。市教育局招生報名工作咨詢、舉報電話:83711070(基教處)、83724931(督導處)、83723007(監審處)、83715579(高宣處) 。各區教育(教體)局也要相應設立咨詢、舉報電話,加強對所屬初中招生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初中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
附件: 1.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初中施教區范圍
2.2022年市區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徐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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