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醫療機構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對醫療機構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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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方式如下: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行使下列監督管理職權:
【對醫療機構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一)負責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和驗證;
(二)檢查和指導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
(三)負責組織對醫療機構的評估;
(四)處罰違反本條例的行為 。
第四十一條國家實行醫療機構評審制度 , 由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根據醫療機構評審辦法和標準,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和醫療服務質量進行綜合評價 。
醫療機構的評估辦法和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
第四十二條 ??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 。
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由醫院管理、醫學教育、醫療、醫技、護理、財務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評審委員會成員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聘任 。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對符合評審標準的醫療機構頒發認可證書;對未達到評估標準的醫療機構,提出處理意見 。
以上說明了醫療機構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