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法懸掛規定

1、升掛國旗,應當將國旗置于顯著的位置 。
2、列隊舉持國旗和其他旗幟行進時,國旗應當在其他旗幟之前 。
3、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升掛時,應當將國旗置于中心、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
4、在外事活動中同時升掛兩個以上國家的國旗時,應當按照外交部的規定或者國際慣例升掛 。
5、在直立的旗桿上升降國旗,應當徐徐升降 。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桿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 。
【國旗法懸掛規定】6、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后降至旗頂與桿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三分之一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 , 然后再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