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的,賣方應當將購房款及利息退還給買方,如果該地上建筑為買方所建造;
則對該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由賣方按照評估價向買方支付全部價款;同時買方應當將土地及地上建筑退還給賣方 。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
【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怎么處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 , 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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