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自考的免考手續?


如何辦理自考的免考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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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后,向縣(區)考辦提交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復印件 。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
2、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打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后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
3、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后,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審核表》與復印件材料一并上報省考辦 。
4、省考辦審核后,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
【如何辦理自考的免考手續?】5、考生如辦理免考的課程與原已有成績的課程存在課程頂替關系,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