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法定逮捕條件下在逃的,一般都會批準逮捕 。
【關于我國在逃的人一定要批捕嗎】【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規定 ,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 , 應當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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