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抗辯權應滿足的條件是:
1、雙方當事人互負對待給付義務 。同時履行提高抗辯權的前要條件是,雙方當事人鑒于同一個雙務合同互負債務,承擔對待給付的義務 。
2、在當事人雙方負有的對待債務中沒有約定履行順序 。
3、必須是對方未履行義務 , 這是一方能行使其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關鍵桂件之一 。
4、對方的對待履行是可行的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以對方能夠履行合同為必要的 。
【法律依據】
【合同履行抗辯權應滿足條件是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 ,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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