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共同財產只能由法院去查 。一般情況下 , 對于夫妻一方的財產線索自己可以私下進行調查 , 個人調查財產可以調查對方的存折、工資條、有無房產證等等比較方便的調查 。
【法律依據】
【法律規定離婚共同財產怎么查】《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 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 , 審查確定其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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