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違章建筑是歸哪個部門管的

違章建筑的認定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的 , 現實情況中一般是由住建部門和市政管理部門負責的 。
【法律依據】
【房屋的違章建筑是歸哪個部門管的】《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 , 依照本法規定 , 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 ,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 , 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 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 , 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 , 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