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調查應準備的物品包括什么

事故調查應準備的物品包括指導事故調查用的有關規則、標準 , 現場急救用的急救包 , 取證用的攝像設備、筆、紙、標簽、樣品容器等 。
事故發生后的認真檢查 , 確定起因 , 明確責任 , 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發生 , 這一過程即為“事故調查” 。
類別:
1、輕傷事故: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
2、一般傷亡事故:由有管轄權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關、工會、行業主管部門等組成傷亡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
【事故調查應準備的物品包括什么】3、重大傷亡事故:概括第二條 , 及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為必要的 , 由其組織調查 。
4、特大傷亡事故:市、州及其以下所屬單位 , 由市、州人民政府組成傷亡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 或由市、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監察機關、工會、行業主管部門等組成傷亡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省及省級以上所屬單位 , 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監察機關、工會、行業主管部門等組成傷亡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省人民政府認為需要直接調查的特大傷亡事故 , 由省人民政府組成傷亡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 或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本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監察機關、工會、行業主管部門等組成傷亡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