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丈主持監院的區別


方丈主持監院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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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丈,佛教中一般用方丈代表方丈和尚,他們是寺院的最高領導者,同時有老師的職責 。
住持 , 佛教僧職 。又稱方丈、住職 。原為久住護持佛法之意,是掌管一個寺院的主僧,禪宗興起后寺院主管僧人稱為住持 。
【方丈主持監院的區別】監院:是總領眾僧的職稱 , 為一寺之監督 。即負責協助方丈或監管理寺院之事務,有權指揮,一切行政事宜 。古稱監寺、院主、主首、寺主 , 后為特尊住持而改稱此名,俗名當家 。大寺可設幾名監院 。當家:為監院之俗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