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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對財產進行隱瞞,法律的處罰是:可以對其少分或者不分 。
【夫妻一方離婚時隱瞞財產怎么處罰】【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 , 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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