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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房子貸款怎么辦理嗎】夫妻離婚房子貸款的辦理若按《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 , 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于貸款尚未還清,未還清部分為雙方共同債務 。基于不動產特性,只有一方能獲得房屋所有權 。因此,獲得房產一方應對另一方補償 。一般原則為 , 獲得房產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貸款的一半,剩余貸款部分,由新的房產所有人獨立償還 。
按照市值進行估價,減去剩余貸款,剩下的均分,誰想分到房子,就必須支付對方應得的款項,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法院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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