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自然選擇學說

【達爾文自然選擇學說】1、自然選擇說是由達爾文提出的關于生物進化機理的一種學說 。
2、達爾文認為 , 在變化著的生活條件下 , 生物幾乎都表現出個體差異 , 并有過度繁殖的傾向;在生存斗爭過程中 , 具有有利變異的個體能生存下來并繁殖后代 , 具有不利變異的個體則逐漸被淘汰 。此種汰劣留良或適者生存的原理 , 達爾文稱之為自然選擇 。他認為應用自然選擇原理可以說明生物界的適應性、多樣性和物種的起源 。
3、自然選擇說的意義:①否定了上帝造人的宗教學說 , 指出生物和人是在自然選擇中進化而來的 。解放了人們的思想 , 推動了科學的進步 。②為生物學的研究和發展提供了新的方向 。③形成社會達爾文主義 , 對資本主義的發展和擴張提供了理論依據 。④影響了亞非等民族國家 , 用此學說指導民族解放斗爭 。如嚴復翻譯《天演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