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費誰來定的

小區停車費的性質有兩種 , 一種是土地使用費,一種是管理費 。兩種費用的收費依據與收費主體是不同的 。根據《物權法》第73條的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 。第74條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費收費的法律依據是《物權法》,收費主體是業主 。業主可以因車輛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費 。而管理費的收費依據是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 。
【小區停車費誰來定的】【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 , 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