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職工勞動罪的如何處罰】《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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