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確認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 , 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是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時的法定依據 。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其工程建筑是違章建筑,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
申報范圍:
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均需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
具體范圍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 。
2、各類市政工程、管線工程、道路工程等 。
3、文物保護單位和優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變原有外貌、結構、平面的裝修工程 。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廣場設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
5、戶外廣告設施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6、各類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