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結案解除勞動關系怎么辦


工傷結案解除勞動關系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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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結案以后一至四級是不解除勞動合同;五至十級勞動者可以選擇是否解除勞動合同 , 選擇不解除的 ,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
選擇解除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
【工傷結案解除勞動關系怎么辦】【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在用人單位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時能夠得到經濟補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