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體征的定義及測量方法

【生命體征的定義及測量方法】生命體征的定義:生命體征就是用來判斷病人的病情輕重和危急程度的指征 。主要有心率、脈搏、血壓、呼吸、瞳孔和角膜反射的改變等等 。
測量方法:可通過測量心率和脈搏檢測生命體征 。
正常人在安靜狀態下,脈搏為每分鐘60到100次,一般為每分鐘70到80次 。
當心功能不全、休克、高熱、嚴重的貧血和疼痛、甲狀腺危象、心肌炎時,心率和脈搏顯著加快 。
當顱內壓增高、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時,脈搏減慢 。
在一般情況下心率與脈搏是一致的,但在心房顫動、頻發性早搏等心律失常時,脈搏會少于心率,稱為短絀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