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
用假購銷合同騙取貸款涉嫌騙取貸款罪 。
【用假購銷合同騙取貸款是犯罪嗎】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包括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因此用假購銷合同騙取貸款涉嫌犯罪 。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臺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下稱《規定(二)》)第二十七條規定,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的,以及其他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以上簡稱“四種情形”),應予立案追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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