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外遇而離婚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因外遇而離婚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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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遇而離婚可以要求哪些賠償】因外遇而離婚可以要求的賠償 , 只有構成事實上的同居關系才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 , 只有一方構成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 , 無過錯方據此提起的離婚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的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的行為,構成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個: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義;
3、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