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需要具備特定的身份條件,即必須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 。
【農村戶口遷到城市還有宅基地嗎】如果農民戶口遷到城市,喪失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 也就喪失了宅基地使用權 。但由于“地隨房走”的原則 , 該宅基地使用權并不一定被收回 。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 , 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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