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程序是怎么規定的

詐騙罪程序的規定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 。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 , 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
【法律依據】
【詐騙罪程序是怎么規定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 , 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