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 ,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虛開增值稅票如何處罰】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 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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