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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用人單位連續工作達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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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滿15年勞動法規定有哪些】 ?。┓傘⑿姓ü婀娑ǖ鈉淥樾?。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 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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