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的確定與計算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
期限的確定:
1、規定日歷上的某一時間 。
2、規定一定期間,如一年、一月 。
3、規定某一必然到來或必然發生的特定時刻 。
4、規定以當事人提出的時間為準 。
期限的計算:
1、期間的起點,從規定時間開始計算 , 開始當天不算 。
【期限的確定與計算】2、期間的終點,最后時間為節價日,以節假日次日為最后終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