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醫保局:對部分供應緊張藥品臨時掛網綠色通道

河南省醫保局:對部分供應緊張藥品臨時掛網綠色通道】央廣網鄭州12月22日消息(采訪人員彭華)12月21日 , 河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暢通新冠疫情防治部分供應緊張藥品臨時掛網綠色通道的通知》稱 , 為應對當前季節性流感和新冠肺炎感染人數激增 , 普通門診和發熱門診接診量劇增 , 緩解醫療機構解熱鎮痛、止咳類感冒藥和疫情防治用藥供應緊張局勢 , 保障臨床用藥需求 , 經研究決定 , 對臨床必需但當前供應緊張的部分藥品進一步暢通臨時掛網綠色通道 , 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冠疫情防治供應緊張藥品清單(見附件)中各藥品的國內藥品生產企業、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為境外企業)指定的進口藥品全國總代理可向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申請藥品綠色通道掛網 。 申報企業應按照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藥品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22〕45號)中企業直接申請增補掛網方式申報 , 提交掛網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 。
二、通過綠色通道掛網成功的藥品 , 醫療機構應按照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河南省藥品增補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19〕58號)中的議價原則與生產企業議價采購 , 所議價格不得超過申報企業提交的承諾擬供應價格 。
三、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此類藥品交易配送情況的監測 , 發現交易過程中價格異常、配送異常的及時上報省醫療保障局 。
四、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進一步暢通掛網渠道 , 完善平臺功能 , 做到應掛盡掛 。 申報企業提交的承諾擬供應價格應按照省醫療保障局《關于企業申報擬供應價格和國采續約非中選藥品處理有關事宜的通知》的要求進行“紅”、“黃”、“綠”分類管理 。
五、申報企業要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 認真履行承諾 , 不得借機惡意漲價 。 在藥品增補掛網過程中弄虛作假騙取掛網資格或掛網后不及時供應的 , 將對所申報藥品撤銷掛網資格 , 兩年之內不再接受掛網申請 , 并對相關企業按照河南省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信用評價制度處理 。
六、臨時掛網期限暫定為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3月31日 , 到期后 , 相關藥品按照河南省藥品掛網有關規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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