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該繳納工商會費嗎?收取的標準是什么?

按照國家和省民政部門關于社團組織會費收繳的有關規定和河北省村鎮經濟發展促進會章程規定,會員在享受會員權利的同時 , 應履行交納會費的義務 。為更好地開展工作,組織各項服務活動,本著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和合理收入、節儉使用,嚴格管理的原則,結合我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會費交納標準經2013年4月25日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
一、會費標準
(一)本會收取會費的標準根據為會員提供服務的合理開支情況 , 結合會員(單位)的受益程度確定 。年收費標準為:副會長單位:20000元/年;理事單位/常務理事:5000元/年;會員單位:1000元/年;個人會員: 100元/年 。
【企業應該繳納工商會費嗎?收取的標準是什么?】(二)國家級、省級貧困鄉(村)會員單位和具有特殊情況對交納會費確實有困難的,經向本會提出申請 , 可酌情減免 。
二、會費交納的時間和辦法
(一)會費按年度交納 。會員單位應在每年1月30日前交納當年會費 。協會秘書處在收到會費后開具由河北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河北省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 。
(二)新會員在被批準后一個月內交納當年會費 。
(三)會費由會員單位直接向本會財務部門交納 。
(四)在本會有多重職務的會員單位按最高職務交納一份會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