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辦戶口本需要什么證件


嬰兒辦戶口本需要什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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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辦戶口本需要什么證件】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愿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 。所需材料: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 , 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第八條規定 ,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 , 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
第九條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