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屬于“被告不到庭就無法查清事實的案件” , 這種類型的案件,在兩次送達開庭傳票后,被告仍拒不到庭時,應適用拘傳 。
【起訴離婚被告不到場會怎么判】【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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