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是什么性質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機關,司法局一般職能由區縣級司法局實現,各級司法局隸屬于上級司法行政機構,各區縣司法局由設有區縣的市級司法局垂直管轄,受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 。各級司法局負責本轄區內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普法宣傳、律師辯護、公證仲裁等業務辦理 。
主要職責: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
2、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
3、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
4、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
5、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并提出實施辦法 。
6、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
7、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
8、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
9、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
10、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
11、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
12、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
13、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司法局是什么性質】15、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