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糾紛應該如何解決


工程款糾紛應該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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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工程欠款糾紛的方式如下:
1、明確約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 。
2、及時主張權利 。
3、解除合同 。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9條規定:發包人具有三種情形之一致使無法施工的 , 承包人經催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 。
當發包人屢屢失信時,雙方已不具備合作基礎,承包人應當果斷解除合同 。
承包人解除合同源于發包人嚴重違約行為,故可依據《合同法》97、107、113條和《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10條 , 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 。
4、理性運用《合同法》286條 。
5、運用政府、輿論和民工力量 。
6、利用多種途徑收回欠款 。
【工程款糾紛應該如何解決】7、聘請法律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