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毒鹽”案發 太原未發現亞硝酸鹽流通

針對近日在廣州市發生的“毒鹽”案 , 太原市鹽務分局昨日通報 , 我市市場上迄今尚未發現亞硝酸鹽流通 , 市民可在正規商場、超市放心購買食鹽 。
據太原市鹽務分局相關人士介紹 , 食入 0.3~0.5克的亞硝酸鹽即可引起中毒 , 食入3克便導致死亡 。同時 , 亞硝酸鹽作為一種食品添加劑 , 有防腐劑、保鮮劑和護色的功效 。因此曾被廣泛用于肉制品加工領域 。鹽務局相關人士表示 , 近年來我市從未查獲亞硝酸鹽流通案件 , 市場上也沒有發現亞硝酸鹽 。
早在2012年 , 我市頒布禁令:嚴禁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 。省城餐飲單位有關負責人表示 , 亞硝酸鹽對人體危害太大 , 多年前就不再使用 。“現在很多肉制品在烹飪時 , 都會選擇傳統健康調味品來改觀品色 。”亞硝酸鹽基本上沒有什么市場 。
【廣州“毒鹽”案發 太原未發現亞硝酸鹽流通】采訪人員發現 , 雖然在實體市場已很難購買到亞硝酸鹽 , 但通過網絡電商卻能輕易購買到成品包裝的亞硝酸鹽制品 。采訪人員在一家網絡電商看到 , 一公斤包裝的亞硝酸鹽制品從幾元到十幾元價格不等 , 消費者可隨意購買 。對此 , 市鹽務分局相關人士提醒市民:亞硝酸鹽決不可以作為食鹽食用 。同時呼吁監管部門應該嚴格控制亞硝酸鹽隨意出售 , 需要購買時必須進行實名登記 , 從而真正保障消費者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