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岡“3·25”制售病死豬肉案16名被告人獲刑

近日,廣東佛岡“3·25”制售病死豬肉案在佛岡縣法院開庭宣判 。16名涉嫌生產、銷售病死豬肉的被告人,分別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處十年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2000元至70萬元不等的罰金 。
1月21日15時30分,16名被告人在法警押解下依次走進法庭,陳慶華和陳燦林兄弟兩人走在最前面 。庭審中,16名被告人始終低著頭,眉頭緊蹙 。這個家族式犯罪團伙自2011年底開始從事生產、銷售病死豬肉,從中牟取暴利 。
據了解,該案是近年來佛岡縣發生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第一大案,涉案人數多、生產銷量大、經營時間久,社會各界關注較高 。2011年底至2014年2月期間,廣東省佛岡縣龍山鎮農民陳慶華、陳燦林收購病死豬,運回當地果園內,聘請附近村民為其屠宰、分割,以每斤3元的價格銷售給廣東省廣寧縣從事販賣冰凍肉類生意的范桂鋒等人 。其間,范桂鋒共購買病死豬肉4萬多斤,銷售額達12萬多元 。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30日期間,湖南省汨羅市川山坪鎮農民盧曉文與其丈夫劉建輝發現利用病死豬肉制作煙熏臘肉有利可圖,便向陳慶華、陳燦林大量收購病死豬分割的花腩肉共2萬多斤,經過腌制、熏烤制作成煙熏臘肉,銷售金額達9萬多元 。
2014年3月,佛岡縣公安局聯合工商局、質監局、衛生局等部門對陳慶華、陳燦林、范桂鋒的病死豬肉制品加工場進行查封,在現場查獲3萬余公斤未蓋檢驗合格證章的冰凍豬肉及成品,價格約為人民幣45萬余元 。
法院審理認為,16名被告人分別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并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廣東佛岡“3·25”制售病死豬肉案16名被告人獲刑】聽到判決結果,62歲的被告人徐玉釗身體癱軟前傾,險些倒在地上 。庭審人員連忙攙扶,確定其身體無恙才繼續宣判 。宣判完畢后,主犯陳慶華在接受采訪人員采訪時表示,其對犯罪行為十分后悔,在實施生產、銷售病死豬肉的過程中沒有考慮過太多食品安全問題,直到被抓后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