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殺病死羊市場出售 秀嶼一無良男子獲刑6個月

【宰殺病死羊市場出售 秀嶼一無良男子獲刑6個月】日前,莆田市秀嶼區法院審結一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被告人唐某因宰殺兩只病死羊出售,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公訴機關指控稱,唐某2013年初至同年8月份,共收購十幾只病死羊,屠宰后用于銷售 。其中,2013年8月份,唐某經同案人王某(另案處理)介紹,以低價分別向張某和朱某各購買一只病死羊,宰殺后將兩只病死羊送往笏石鎮市場銷售,獲利500元 。經人舉報,2013年8月26日,唐某在自己家中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唐某以營利為目的,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品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唐某宰殺出售兩只病死羊,有本人供述及證人證言互相印證,足以認定 。但指控唐某另有宰殺出售十幾只病死羊,因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故該部分指控不予支持 。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親屬能代其預交罰金,在量刑時一并考慮 。故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