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多噸病死豬肉流向餐桌 2千元辛苦費搞定檢疫負責人( 二 )


新羅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隊長江華說:“公安民警根據林深等人的銷售記錄,到浙江金華、江蘇無錫等地調查發現,林深等人銷售的病死豬肉以冷凍肉運到當地,有的在當地肉品批發市場銷售,有的供貨給食品公司用來制作成火腿腸、肉餡 。”
福州一家凍品批發市場食品經營部業主鄭某說:“張志強是以食品公司名義供貨,我們購買了各類冷凍豬肉產品共300多萬元 。”一些小吃店、快餐館也是這些病死豬肉的購買者 。
林深、賴建華等涉案的12名被告人終審被判處16年至2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
“打擊銷售病死豬肉犯罪鏈條存在取證難題 。同時,從上游的養殖戶、豬販,到下游的攤販、食品加工企業被追責的不多 。”辦案人員說,破案后應倒查病死豬肉來源、去向,嚴肅追究大量出售、購買病死豬肉的養殖戶、餐館經營者等人員責任;對導致病死豬流入市場的人員要問責,特別是對收受犯罪分子賄賂,為收購、銷售病死豬肉提供便利的公職人員要嚴懲 。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