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00噸死豬肉流向餐桌:2100元辛苦費搞定檢疫

福建2000多噸病死豬肉是如何流向餐桌的
新華網福州4月8日電(“新華視點”采訪人員鄭良)福建高級法院近日公布多起保護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林深、賴建華等人在龍巖大量收購病豬、死豬,并雇人進行加工后銷售,金額達1243萬余元;犯罪分子張志強等人在龍巖漳平市租用正規屠宰廠場地,收購、私自屠宰并銷售病死豬肉,金額達4300余萬元 。兩起案件銷售的病死豬肉達到2000多噸 。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病死豬要進行無害化處理,生豬屠宰要在專門的屠宰點,宰前、宰中、宰后要層層檢驗檢疫,合格才能流入市場,這些病死豬肉是如何逃過重重監管流向餐桌的呢?
【福建2000噸死豬肉流向餐桌:2100元辛苦費搞定檢疫】死豬每斤3至4元,只要有貨都收
閩西龍巖是福建生豬主產區,每年生豬出欄量超過500萬頭,對于養殖戶來說,如何處理病死豬是個麻煩事 。
據辦案民警和法官介紹,林深、張志強非法經營案中,屠宰、銷售的病死豬都是通過豬販在本地或外地養殖戶收購,有的甚至是打撈養殖戶丟棄到河道里的病死豬 。
凌某是一名豬販,他的生意是專門解決養豬戶處理病死豬的困擾 。“淘汰的母豬、殘疾豬、長不大的僵豬、患病快死豬以及死了幾天的豬都要,每頭豬的價格100至500元不等,上門收購 ?!?br /> 根據《動物防疫法》及農業部相關規定,病死豬要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隨意處置 。農業部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的通知》規定,從事動物養殖、屠宰加工、運輸儲藏等的單位和個人是動物及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的第一責任人,有關場所應配備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建立無害化處理制度,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承擔監管責任,對違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 。
龍巖新羅區秀東村村民吳勝榮養了2000多頭豬,他說:“一個月平均有30多頭病死豬,有疫情時一次死上百頭也很平常 。為處理這些病死豬,我花六七萬建了兩個300立方的化尸池,但很快就被死豬堆滿了,壓力很大 ?!?br /> 一些養殖戶告訴采訪人員,根據鎮政府和畜牧獸醫站要求,處理病死豬要挖坑、消毒、深埋,雇人處理一頭病死豬要花200元以上,而根據現行補貼政策,無害化處理只能領到80元補貼,且申領手續繁瑣 。很多養殖戶即使不賣給豬販,把病死豬隨意丟棄到河里的也很多 。
凌某是向張志強供貨的豬販之一 。張志強在漳平租賃正規屠宰點場地,私自興建了不具備生產、檢疫條件的屠宰、分割生產線,大量收購病死豬肉 。屠宰點一名工作人員說:“死豬每斤3至4元,病豬、老母豬等價格更高一些,只要有貨,我們都收 ?!?br /> 吳勝榮告訴采訪人員:“經常接到豬販收購電話,大型養殖場不會做這種事,但這個市場是存在的 。”
工人自己都不敢吃屠宰的豬,每月2100元“辛苦費”搞定檢疫負責人
“案件中所有病死豬都是在正規屠宰點宰殺的,生產、銷售的病死豬肉均有正規檢驗檢疫手續 ?!饼垘r市中級法院刑二庭法官詹文富告訴采訪人員 。
公安機關在查處林深非法屠宰病死豬的窩點時,現場查扣120多噸尚未銷售的病死豬肉 。新羅區公安分局辦案民警許龍說:“現場衛生條件不堪入目,一些豬肉變綠、發黑、腐壞長毛,病死豬壞死的內臟堆積在地上,惡臭熏人,有的民警在現場嘔吐,甚至好幾天吃不下飯 ?!?br /> 根據《動物防疫法》和農業部《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屠宰的動物要提前進行申報檢疫,檢疫合格才能進入屠宰點,屠宰過程中檢疫人員要全程同步檢疫,出售或者運輸的動物、動物產品要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后,方可離開產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