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宵禁細況有誰比較了解嗎


唐朝的宵禁細況有誰比較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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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宵禁細況有誰比較了解嗎】唐朝《宮衛令》規定,每晚衙門漏刻“晝刻”盡后,擂六百下“閉門鼓”,次日早上五更三點擂四百下“開門鼓”,閉門鼓與開門鼓之間不得上街走動,違者按“犯夜”罪處理,罰笞二十 。若遇到婚喪、求醫和官差等特殊情況,需得到街道巡邏人員的允許后方可上街,但不得出城 。另外,上元節(即元宵節 , 農歷正月十五)三天不設宵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