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付費|中醫醫療機構可暫不實行按病種分值付費

新快報訊 采訪人員梁瑜報道 日前,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提到,中醫醫療機構可暫不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對已經實行DRG和按病種分值付費的地區,適當提高中醫醫療機構、中醫病種的系數和分值,充分體現中醫藥服務特點和優勢。此外還明確,要在支付范圍、服務價格管理、醫保定點幾個方面對中醫藥給予傾斜。
就在2021年11月底,國家醫保局發布了《關于印發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要求在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基本實現病種、醫?;鹑采w。業內人士表示,本次《意見》的發布,是給了中醫藥在DRG改革大環境下的特殊待遇,對中醫藥發展是利好。
據業內人士表示,中醫院的住院病人,往往需要西醫的診療+中醫藥,資源消耗多于僅做西醫診療的西醫院,如果推行DRG體系,醫院很可能長期處于虧損狀態。
分值付費|中醫醫療機構可暫不實行按病種分值付費】 但實際上,本次《意見》并不是讓中醫院永遠獨立于DRG/DIP支付方式外。《意見》表明,中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仍要繼續推進:探索實施中醫病種按病種分值付費,遴選中醫病種,合理確定分值,實施動態調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