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規定盜竊案不批捕會開庭嗎

盜竊案雖然不批捕 , 但構成犯罪的,依然會開庭審理 。
【刑訴法規定盜竊案不批捕會開庭嗎】【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的,應當記錄在案,隨案移送,并在起訴意見書中寫明有關情況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 , 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 , 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 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 , 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