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發布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Ⅲ級預警的通告
2022年2月17日20時30分 ,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報告1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 ,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第六版)》的要求 , 經研究決定 , 發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級預警信息如下:
一、預警級別及起始時間
預警級別:Ⅲ級 。
2022年2月18日起進入預警期 , 預警時間從本預警通告發布之日持續到2022年底 。
二、注意事項
請廣大市民密切關注我市官方媒體發布的確診病例相關信息 , 凡與確診病例有過接觸史或活動軌跡有交集、重合的人員 , 要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或入住酒店申報登記 , 積極配合屬地做好隔離觀察、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工作 , 并全部納入社區管理 。 凡近期與確診病例有過接觸的人員 , 如出現發熱、咳嗽、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 , 要立即做好個人防護前往設有發熱門診(診室)的醫療機構就診 , 就醫途中盡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
各旗縣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防控責任 , 加強對本旗縣區、本單位與確診病例有過接觸史或活動軌跡有交集、重合人員的排查和管控工作 , 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 , 對可疑病例 , 特別是發熱患者要詳細詢問旅居史及接觸史 , 并及時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 嚴格按規程處置 , 做到應檢盡檢、應隔盡隔 , 確保不流失、不脫控一個可疑患者 。
廣大居民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 不傳謠、不信謠 , 主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 進一步提高防范意識 , 落實個人健康防護措施 , 持續保持科學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場所活動時)、勤洗手、常通風、“一米線”、不聚集等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 , 近期非必要不外出 , 盡量減少聚集性活動 , 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和通風不良的公共場所活動 。
按照國家、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的要求 , 市衛生健康委將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預警的分級 , 及時調整和發布預警信息 。
包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2月18日
文章圖片
來源 包頭市衛健委網站
編輯 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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