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理賠將有新標準 新版交強險賠償范圍


交強險理賠將有新標準 新版交強險賠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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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理賠將有新標準

    保監會近日發出80號文《關于進一步改進交強險理賠服務質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各中資產險公司、各保監局、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提出細化要求,并首次創新提出“互碰自賠”機制,嚴懲保險公司惡意拖賠、惜賠行為等 。今后交強險理賠有望更快、更便捷 。本報特請律師、業內人士等對《通知》進行解讀,并針對業內現狀提出更加鮮明的觀點 。



    首推“互碰自賠”機制

    今年8月,李先生與黃先生的車發生輕微碰撞事故,報警后黃先生立即打電話給保險公司以及投保的4S店,而李先生則是打電話給自己的保險公司與購買車險的中介 。雙方經過定損員定損后發現,車損都在3000元以內 。李先生自己先行墊付了賠償金,然后再由黃先生的保險公司按照一系列的程序,將理賠金打到李先生保險公司賬上,再由李先生的保險公司返還給李先生;同時,李先生投保的保險公司也經過相關程序后才能將對黃先生的理賠金到賬 。雙方幾經周轉,這筆3000元不到的理賠金,花了近2個月的時間 。

    此次《通知》中最大的亮點就是首次提出了交強險財產損失實施“互碰自賠”,使得理賠簡化 ?;ヅ鲎再r的意思是指:發生雙車事故后,雙方的賠償損失都在交強險理賠的范圍內,不需要啟動第三者責任險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直接理賠給各自的投保車主,從而簡化了雙方互賠所需要經歷的流程,以節約時間、人力、成本 。

    律師觀點:“應致力于完善交強險相關細則”

    北京德潤律師事務所劉家輝

    盡管此細則可能會提高騙保率,但看到這則《通知》還是相當欣慰 。自去年12月交強險聽證會上,代表們提出“互碰自賠”建議后,一直沒有被保監會采用,此次通知細則的提出是保監會的一項突破,當然更希望看到的是在保監會的監督下,該通知細則能盡快實施 。



    提出“交強險先行賠償”

    5月,謝先生買了一輛轎車后,在南京一家保險公司投了保 。6月12日下午,他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左前輪突然爆胎,在沖過隔離欄后與對向車道車輛發生碰撞,造成該車的乘客一死兩傷 。經交警部門認定,爆胎屬于交通意外,雙方均無責任 。

    謝先生為早日獲得車輛損失理賠,被迫向保險公司出具承諾書,表示此前付給死者家屬的部分費用由他本人承擔,不再向保險公司索賠 。后經交警部門調解,由謝先生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17.8萬余元 。同時,謝先生還需要賠償道路財產損失1100元 。

      而此時保險公司以謝先生的承諾書為由拒絕理賠,謝先生將保險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擔共計17.9萬余元的事故理賠費 。保險公司稱,謝先生的賠償結果未得到保險公司認可,是謝先生私下給付的;另外,謝先生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依據雙方約定的保險合同,保險公司不應理賠 。

      南京市玄武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撤銷謝先生向保險公司出具的放棄理賠承諾書,判令保險公司支付賠償款12.9萬余元 。

      此次《通知》明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肇事方(被保險人)、受害人等對交強險賠償存在爭議的,不得影響交強險的賠償 。也就是說,發生事故后雙方責任賠償還沒有明確時,按照交強險的相關責任理賠方案,必須先行理賠 。

      案例中,謝先生為了早日獲得車輛損失理賠,被迫向保險公司出具承諾書 。若此《通知》實施后,關于交強險范圍內的理賠,保險公司必須先行賠付,根據最新調整的交強險責任限額方案賠償 。

      律師觀點:“該條款執行具有一定的難度”

      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湯淡寧
      【交強險理賠將有新標準 新版交強險賠償范圍】
      一般而言,保險公司無法先核算賠償一部分的損失,除非造成傷殘特別嚴重,肯定超過了8000元,保險公司會先支付這8000元的醫療費用賠償 。然而一旦賠償金額存在爭議時,保險公司大多會拒絕執行先賠付部分理賠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