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二 )


十三、嚴禁通過任何途徑和媒體惡意造謠傳謠、蓄意夸大事實、謊報瞞報疫情、發布不實信息和言論 。
疫情|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文章圖片

疫情|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文章圖片

方山縣新型冠狀病毒炎疫情防控
領導組辦公室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