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北醫三院開除張煜

今天下午14時28分,張煜醫生在其微博發文稱:自己已被北醫三院開除。據其在微博發布的,加蓋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公章的“通知書”照片顯示:“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因你的行為對醫院聲譽造成不良影響,此前醫院多次予以提醒,你仍未停止不當行為,經醫院院長辦公會和黨委會討論研究,決定……自2022年2月25日起解除醫院與你的聘用……即日起,不得以北京大學第三醫院職工的身份進行宣傳或從事醫療、學術等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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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煜醫生微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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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北京大學|北醫三院開除張煜】2021年4月18日,自稱北京大學第三醫院腫瘤內科醫生的知乎用戶“張煜醫生”在平臺發文揭露“腫瘤治療黑幕”,張煜在長文中指出,相當比例的腫瘤患者支出了不必要的昂貴花費,并且有一定比例的患者因為不規范甚至錯誤的診療而死亡。張煜列舉了一位人財兩空的腫瘤患者,這位患者在接受上海交通大學附屬新華醫院副主任醫師陸巍救治后,不幸去世,并欠下十多萬元債務。這位患者因為陸巍的治療方案“花費增加10倍且更早死亡”,這其中包括舍棄費用較低的治療方案,改用了“費用急劇升高的奇葩二線治療方案”以及無效、昂貴、不合法的NKT治療。張煜稱這樣的診療方案是典型的過度醫療行為。
“北醫三院醫生反映腫瘤治療黑幕”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事后,國家衛健委委發布相關公告,對此次“揭幕事件”高度重視,并立即組織對有關情況和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4月27日,國家衛健委將“癌癥治療黑幕”的初步調查結果公布:治療基本符合規范。
5月24日,上海市衛健委公開了對陸巍醫生的行政處罰,處罰事由是“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未按照規定履行告知義務。 處罰決定顯示,陸巍違反了《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上海市衛健委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項及《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對其處以暫停執業6個月與警告處罰,罰款人民幣3萬元整。
5月25日,陸巍執業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因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不健全,被上海衛健委予以“警告,罰款4萬元”的處理。
2022年2月中旬,張煜醫生再次在自媒體平臺連發四篇長文,指責“聊城假藥案”涉事醫生陳宗祥用藥不當,認為陳宗祥醫生用卡博替尼治療患者的小細胞肺癌是錯誤的,沒有任何文獻和指南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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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腫瘤治療黑幕”,張煜醫生此番言論,引來了不少業內人士的不同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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