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屬|即日起,成都雙流區購買這“四類藥品” 需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簽訂承諾書

封面新聞采訪人員 吳冰清
2月25日,采訪人員從成都市雙流區市場監管局獲悉,即日起,在雙流區零售藥店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類藥品”,除實名掃碼登記外,還必須提供實際使用人的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簽訂《雙流區“四類藥品”購藥承諾書》。
據介紹,為“從嚴、從緊、從快、從細”落實藥品零售環節防控措施閉環管理,充分發揮零售藥店發熱“哨點”“探頭”作用,雙流區市場監管局在落實好“四類藥品”實名登記要求的基礎上,制定下發了《關于疫情期間進一步加強“四類藥品”管控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加強對“四類藥品”的管控。
根據《通知》要求,即日起,在雙流全區零售藥店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類藥品”,必須提供并留存實際使用人的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身份證明,并按要求以實際使用人信息執行實名掃碼登記。購買“四類藥品”(含非處方藥),同時需購藥人員憑本人處方箋購買。
購買時,購買者還需簽訂《雙流區“四類藥品”購藥承諾書》,承諾所購“四類藥品”為本人使用,非為他人代購。
“針對65周歲以上老年人、嬰幼兒、孕產婦、外傷致行動不便者等確無法本人購藥的,可委托近親屬持實際使用人身份證明、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病情證明代為購買‘四類藥品’,并按要求以實際使用人信息執行實名掃碼登記。”雙流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代購的近親屬同樣也需要現場代實際使用人簽署《雙流區“四類藥品”購藥承諾書》,并備注購買人姓名和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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