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闖紅燈的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我國對闖紅燈的處罰規定是怎樣的】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 , 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