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風險|確保“醫檢互信” 實現“醫檢互認”( 二 )


(以上綜合經濟日報、南方日報、工人日報、紅網)
微言大義:
@古堯明:這個政策好!幾年前住院 , 深受醫院互相不認檢查報告、重復檢查之苦 , 只能來回折騰 。
@品茶說酒:根據實際 , 根據需要 , 尊重科學 。
【法律風險|確?!搬t檢互信” 實現“醫檢互認”】@纖云涵月:希望醫院和醫生按規定執行 。
@黑白的星空:盡快執行吧 , 得個病跑了好幾家醫院 , 太難了 。
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盡快實現醫檢結果互認 , 可以避免重復檢查 , 將大大節省患者的治療時間和費用 。 不過 , 目前“醫檢互認”仍然面臨現實困難 。 對此 , 可以先試著分級分類推進 。 從深層來講 , 要破解“各自為政” , 首先需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 并厘清各方責任 , 確?!搬t檢互信” , 這樣才能真正減少推行阻力、保障患者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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