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杭州通告:恢復銷售

為了更好發揮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哨點”作用 , 經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 , 現就零售藥店恢復銷售四大類疫情監測藥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自3月7日起 , 全市線上線下零售藥店恢復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類疫情監測藥品 。
2.健康碼或者行程卡異常 , 體溫超常 , 有發熱、干咳等新冠病毒肺炎癥狀以及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接觸史等有關人員 , 不予售藥 , 應主動就醫 。
3.購買四大類疫情監測藥品需要進行實名登記 。 屬于代購情形的 , 應同時登記代購人員和實際用藥人的真實信息 。
【監測|杭州通告:恢復銷售】4.為進一步發揮大數據作用 , 提升疫情防控精準性 , 購買四大類疫情監測藥品人員將納入疫情防控“哨點”監測范圍 。 如接到新冠肺炎核酸檢測短信的 , 請按時完成檢測 。 如發生健康碼轉為異常碼的 , 請按照短信提示盡快完成管控措施 , 已完成但未恢復綠碼的 , 請按照短信提示主動申訴 。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