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揭秘醫美醫院:簡單手術環環相扣,靠“拆解”牟暴利?( 三 )


中華醫學會整形外科學分會主任委員、中國醫學科學院整形外科醫院副院長欒杰表示 , 醫美科普現在成了某些機構或某些醫生營銷的一種手段 。 做好醫美不在于加大宣傳、增加渠道 , 而是怎樣減少營銷 , 真正為大眾提供所需要醫療 。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黔林向新浪財經表示 , 在證據確鑿的基礎之上 , 拆分手術違反了民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 , 可能涉嫌構成欺詐 。 《民法典》第七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 , 應當遵循誠信原則 , 秉持誠實 , 恪守承諾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 , 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 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 , 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 ”
此外 , 消費者還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要求三倍的賠償 。 當然 , 在個案中是否構成欺詐最終需要由司法機關根據具體案件事實來判斷 。
同時 , 張黔林指出 , 如果醫美機構虛假宣傳醫美產品功效或者服務療效的 ,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 欺騙、誤導消費者”以及第二十條的規定 , 醫美機構應被處以20萬元至100萬元的罰款 , 情節嚴重的 , 應被處以100萬元至200萬元的罰款 , 還可以被吊銷營業執照 。
另外 ,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 如果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 , “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 , 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
來源:新浪財經